哪个国家禁止离婚?只能结婚不允许离婚的国家是哪个?

世界上哪个国家法律规定只能结婚不能离婚? 哪个国家不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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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内各地的离婚率也在慢慢上涨。有人说,离婚率的上升从另一个方面也体现了婚姻自由。要知道,在古代或是近代盲婚哑嫁的婚姻并不少,而一结婚,尽管觉得不怎么合适,也很少人会离婚。

如果有一个地方结了婚就不能离婚,你愿意去吗?我们的邻国菲律宾就是这样的国家之一。于是,不少情侣就跑到菲律宾举办婚礼,以求自己的婚姻天长地久。

作为一个信仰天主教的国家,菲律宾的大多数国民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们禁食、祈祷、定期去教堂。作为一个传统的天主教国家,虔诚的菲律宾人认为,一旦法律允许离婚,就会出现早上结婚,下午离婚的情况,这完全不符合天主教义。1946年,菲律宾完全独立后,就颁布了《新民事法》,其中规定禁止离婚。

不过菲律宾也不是绝对地不允许离婚,他们只是不允许“正常”地离婚而已,只要是“不正常”的离婚还是可以的。何为“不正常”的离婚?像夫妻双方有一个有心理疾病,不能履行婚姻的能力,那么是可以离婚的。

但是要怎样证明对方有心理疾病呢?这将是一个麻烦而漫长的过程。有时即使有一整套证明,在法庭审批时,法官也可能会拒绝,因为法官也是天主教徒,他的内心拒绝接受离婚这样的事,他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驳回了。看来在菲律宾离婚真的是很难呢。

因为菲律宾不允许离婚,所以那些想要离婚却不能离婚的人只能长期分居,有的分居甚至长达几十年。有人问:“菲律宾的男人懒,也不上班,让妻子辛苦地当菲佣挣钱养他。既然这么辛苦,为什么当妻子的不能离婚呢?”现在,你知道原因了吧。

不允许离婚的国家,还有斯威士兰。斯威士兰是非洲南部的一个小国,值得一提的是,斯威士兰至今还在执行君主专制,也就是说,斯威士兰的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每年8月,他们都会举办“芦苇节”,其实这个节日是专门为国王选妃的日子。在这一天,所有参加“芦苇节”的少女必须赤裸上身,手持一束芦苇入场,并且这些少女必须是处女。

虽然在斯威士兰不允许离婚,但是却认可一夫多妻。在斯威士兰稍微有钱的男人往往都有好几个妻子,并且允许已婚女子返回娘家,不过送回娘家的女子不能再嫁人。斯威士兰人认为妇女是丈夫的财产,丈夫可以不要妻子,但妻不能不要丈夫。

在欧洲也有一个不允许离婚的国家一位于罗马的梵蒂冈。梵蒂冈是一个只有0.44平方千米的国家,因此被誉为“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小的国家”。2016年楚落冈的全国常住人口只有590人,其中女性只有32人,且大多数是修女。

因为梵蒂冈是一个宗教国家,大部分人都是信教徒,本来结婚的人就非常少,本就没什么婚可离的。

哪个国家不允许离婚?

1.爱尔兰

这是一个西欧国家,东靠爱尔兰海,与英国隔海相望。他们的婚姻制度采取的是合同式的,婚期一年到100年不等,由双方商量决定。

如果到期后,愿意继续生活,就去办延续手续,如果不愿意就自动解除关系。而且在合同期间,双方是不允许离婚的,只能等到期自动解除。

2.安道尔

安道尔大多都信奉天主教。和马耳他一样,这里的人一旦结婚是不准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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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

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

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

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菲律宾不让离婚? 为什么?

菲律宾将修法许可离婚 系全球禁止离婚国之一
2011年05月31日新华网
欧洲小国马耳他的大部分公民支持合法离婚的消息,在同为世界上最后两个禁止离婚国度之一的菲律宾迅速产生了巨大反响。菲律宾国会“法律修订委员会”30日表示,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对《菲律宾离婚法案》的辩论。

马耳他总理贡齐29日宣布,多数马耳他人在一次是否允许离婚合法化的公投中投下支持票,赞同分居4年的马耳他夫妇可以名正言顺地离婚,如果这一公投结果得到马耳他议会认可,那么菲律宾就将成为除梵蒂冈之外全世界最后一个不准许离婚的国家。对此,《菲律宾离婚法案》的主要提案人、菲国会女议员伊拉甘向当地媒体表示,“我们不应让菲律宾继续处在黑暗时代,我敦促国会不再延误对离婚法案的审议,从而给那些处在破裂或痛苦婚姻之中的菲律宾夫妇一个新的选择”。

早在13年前曾有菲议员提出过允许离婚的议案,但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作为菲律宾“加布里艾拉女权组织”在国会的代表,伊拉甘于2010年7月提出了《菲律宾离婚法案》,迄今也已被搁置了近一年。

该法案指出,在16世纪西班牙开始对菲殖民统治之前,生活在菲律宾群岛的各土著部落均允许离婚,经历了几个世纪西班牙天主教会对离婚的戒律之后,短暂的美国殖民统治时期也曾立法使离婚在菲律宾合法化。但独立后的菲律宾在1950年8月30日生效的《新民事法》中又一次禁止离婚,仅允许“合法分居”。然而,值得强调的是1987年菲律宾《宪法》并没有反对离婚合法化,而是把做出这一选择的权力交给了菲国会。

当地社会人士指出,60多年来,禁止离婚已经在菲律宾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和家庭问题。一方面,由于缺乏离婚手段的保护,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首要受害者。根据菲国家警察署的统计数据,2009年在各类针对妇女的暴力事件中“殴打妻子”的情况占到72%。

另一方面,由于不能合法离婚,相当一部分菲律宾家庭长期处在畸形状态,婚姻之外没有名分的结合司空见惯,从而造成了有关抚养权、遗产分配等诸多民事纠纷。据当地媒体报道,曾参加2010年副总统竞选的菲著名女参议员莱加达早已与丈夫正式分开,却一直难以摆脱这段婚姻的困扰。这类例子又导致许多菲律宾人对结婚产生恐惧心态而选择单身,现任总统阿基诺三世迄今为止就仍是个单身汉。

伊拉甘表示,感情破裂、难以弥合的分歧、没有遵守婚姻的义务等都将成为今后菲律宾夫妇提出离婚的理由。但此间媒体认为,《菲律宾离婚法案》预计会遭到菲天主教会的猛烈攻击,因为在这个亚洲唯一的天主教国家,教会始终是反对离婚合法化的最大阻碍者。

目前,提倡避孕和控制出生率的《菲律宾生殖健康法案》正在菲国会经历激烈辩论,支持该法案的阿基诺三世已明言他甚至做好了“被逐出教会”的思想准备,而他领导的执政党是否敢于“与教会再开辟一条新的战线”,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菲律宾离婚法案》的命运。

哪些国家只能结婚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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