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经济开发区有哪些投资优惠政策?蔡甸经济开发区是什么?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的投资优惠政策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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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一)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的技术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最高可达35%。
(二)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经财政和税务部门批准,可加速折旧,折旧费全部留给企业作为更新改造资金。
(三)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法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企业缴纳所得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缴纳。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法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50%以上或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可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后企业缴纳所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缴纳。
(四)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的,可减半缴纳土地出让金(扣除土地成本)。
鼓励外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对投资能源、交通、港口建设和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减免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外商将从上述经营获得的利润再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40%的税款。
(二)对投资交通、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和其它营业收费,经税务部门批准,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在企业投资回收期内按规定比例返还营业税款。
(三)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在所建基础设施沿线或指定区域内兴办配套综合经营项目,所需开发建设用地地价,比照基准地价确定。
(四)鼓励外商购买已建成或在建的能源、交通、港口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部分股权或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凡被外商购买股权达25%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批准,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蔡甸区关于鼓励来区投资的优惠政策
1.外来投资企业,均享受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鼓励外来投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项优惠政策,以及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的优惠政策。
2.在依法纳税和享受市以上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优惠政策的同本区对经认定的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自纳税和获利年度起,通过设立的“企业发展金”给予财政扶持。
3.用地方面:客商来区投资,本区可提供水、电、路、讯皆通和场地平整的土地,并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客商自由选择用地。采取土地出让方式的,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可以灵活商定用地期限和付款方式。土地出让价格根据项目或企业的不同情况,按低于实际开发成本的20%―40%给予优惠。
4.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实行“二免三减半”。“二免三减半”期满后,对技术先进型企业,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50%或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不得低于10%)。
5.对外商投资企业,如其项目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的,投资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回收期长的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的投资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第六年至第十年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7.对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和创汇农业的投资企业,可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三年内享受免征资源税、农业税和免收5―10年土地使用费的优惠待遇。
蔡甸区引荐国内外客商投资招商奖励办法
蔡甸区引荐国内外客商投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中介人引荐国内外客商前来蔡甸区投资,促进本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人是指经投资者确认的,帮助客商与我区招商单位联系,并最终促成了投资的直接介绍人。中介人可以是1个人、1个单位,也可以是数个人或数个单位。2人以上牵线引进同二个项目,可以同时认定为引资中介人,按1人份额计奖,奖金由中介人自行商定分配比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客商直接投资和捐赠,不包括借款、贷款、证券融资和融资租赁。
第四条引荐外商投资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等项目及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来我区投资的,按实际进资额(按进资额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下同)的5‰计算奖金;引荐外商投资教育、卫生、金融、保险、旅游、中介服务等项目,按实际进资额的4‰计算奖金;引荐外商投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及商业项目,按实际进资额的3‰计算奖金;引荐外商投资其它项目的,按实际进资额的2‰计算奖金。
第五条引荐内商投资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等项目来我区投资的,按实际引资额的4.5‰计算奖金;引荐内商投资卫生、金融、保险、旅游、中介服务、商业等项目,按实际引资额的3.5‰计算奖金;引荐内商投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如果以土地抵投资款,则根据土地的用途,按上述比例计算奖金;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到我区投资的将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励。
第六条中介人引荐外商实际进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项目,向武汉市招商局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引荐其它项目的中介人,到武汉市蔡甸区招商局办理登记申报手续。中介入在办理登记申报手续时,
须提交下列有关文本:
(一)投资单位对中介人的确认证明;
(二)中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三)中介人为两个以上的人或单位,还应提交相互间关于奖金分配的协商意见。
第七条为了营造人人招商的大氛围,考虑到中介人的身份,中介人应得奖金的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一)中介人是蔡甸区外人士,奖金由个人完全支配;
(二)中介人是蔡甸区的一般工作人员,奖金由个人完全支配;
(三)中介人是蔡甸区区级领导,奖金的30%归个人支配,70%属所在单位;
(四)中介人是蔡甸区处级领导,奖金的40%归个人支配,60%属所在单位;
(五)中介人是开发区的专业招商人员,奖金的20%归个人支配,80%属所在单位;
(六)中介人是开发区的非专业招商人员,奖金的50%归个人支配,50%属所在单位。
第八条蔡甸区招商局受理中介人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兑现奖金承诺。
第九条中介人采用欺瞒手段弄虚作假的,蔡甸区招商局有权拒付中介奖励金。
第十条本办法由蔡甸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区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办法为准。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的概况

京珠、沪蓉高速公路,是中国公路交通的动脉。由这两条国道交汇形成的“金十字”,镶嵌在武汉的新型城区――蔡甸区。蔡甸位于武汉西南部,地处江汉平原东端,南依长江,北托汉水,现辖11个街(场)、乡镇,地域面积1105.72平方公里,人口近50万。
蔡甸城关距武汉中心10公里,距汉口火车站、武汉港各20公里,距天河机场30多公里。这里水、陆、空交通便捷,承东启西,联北通南,畅达全国与全球。
蔡甸区原名汉阳县,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春秋时期,生长在蔡甸马鞍山的楚隐士钟子期,与晋大夫俞伯牙“高山流水结知音”,使这里成为“知音故里”。
蔡甸资源丰富,山水旖旎:54平方公里的南湖水系,水质清纯,景点密布,是武汉地区人们的旅游度假胜地;环绕6个街镇的沉湖水系,鱼肥水美,百鸟鸣栖,有天然珍稀湿地保护面积150万亩;闻名遐迩的莲花湖穿布城关,形成“三面荷花一面柳,满城春光半城湖”的亮丽风貌;境内的“江汉平原第一峰”九真山、佛教圣地嵩阳山,均被列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级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这里兴建。蔡甸借助其强劲的经济辐射作用,倾力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九五”期间,蔡甸投资4亿多元改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使这里的公路密度成为全省各县市区之最,电气化水平提前达标,邮电通讯实现了交换程控化和传输数字化,电话普及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自来水供给日渐充足,城镇环境焕然一新。“九五”以来,蔡甸成功引进项目160个。香港丝宝集团、台湾国产实业集团、台湾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银泰集团、华泰植物油有限公司、武汉农资大市场、恒生光电产业、麦可贝斯生物科技、鸿亚实业、天实置业、博奇装饰布、台资华中商贸园、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等一批海内外大财团、大项目先后落户蔡甸,投资总额达60多亿元,形成了蔡甸经济的新支柱。推进了蔡甸区传统工业的改造升级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前,蔡甸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洗发水生产基地,植物油加工基地;农业上已形成莲藕、奶业、苗木花卉、特种水产、冷食瓜、优质油菜、无公害蔬菜、水禽八大龙头产业,其中莲藕是全国最大的生产基地。
世纪之交,蔡甸依据武汉经济发展圈层结构构想,抓住武汉市区向长江、汉江及京珠、沪蓉国道沿线方向拓展的机遇。在总结过去园区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整合资源,集中开发,大手笔建设,全方位招商”的新思路。成立了蔡甸经济开发区,统辖管理沌口产业区(南湖旅游度假区)、姚家山产业区、常福新城、军山商贸园,实行一区四园新体制。其中,沌口产业区紧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已引进项目40多个,成为蔡甸招商引资的龙头;南湖旅游度假区已引进度假项目36个,建成的疗养院、度假村已联结成新兴的旅游度假群落;常福新城已被武汉市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的新型卫星城,被国务院批复确定为武汉新城发展区,兴建工作已全面启动;已以奠基动工的军山商贸园,是30多家台商联袂投资兴建的,建成后将成为华中地区最大的物流中心;紧邻京珠公路和江汉的姚家山产业区,也以引进投资过亿元的博奇装饰布生产项目,成为民营企业家投资兴业的热土。沿318国道,以沌口小区为重点,将常福至L山一线建成工业经济增长带;沿京珠高速公路,以军山商贸园为重点,将军山至蔡甸城一线建成商贸物流带,沿汉马路,以南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为重点,将南湖至索河镇一线建成生态旅游经济带。这“三条经济带”则是贯穿蔡甸经济开发区的3条金丝线,它将加速蔡甸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推动园区经济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现在的蔡甸经济开发区,正按照“依托大区、壮大小区、拓展新区、带动全区”的目标,并以其独特的优势、优美的环境、优厚的政策和优良的服务,将给四海宾朋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正致力于创建经济强区和文明新区的蔡甸人,期待着迎接更多的新“知音”。

请问武汉蔡甸是最穷偏僻的地方吗?

不是。

2018年,蔡甸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37元,比上年增长9.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70元,增长8.4%。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473万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783元,增长8.8%。

2018年,蔡甸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76.07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98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247.39亿元,增长6.5%;

第三产业增加值185.70亿元,增长10.2%。一、二、三产业比重9.0:52.0:39.0。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0172户,其中企业2272户,个体工商户7900户。

扩展资料

蔡甸区,隶属于湖北省武汉市,位于武汉市西郊,地处汉江与长江汇流的三角地带,江汉平原东部,北傍汉江,与东西湖区唇齿相依;南临通顺河,与汉南区山水相连;

东濒长江,与江夏区隔水相望;西与汉川市交错接壤;东北邻汉阳区;西南邻仙桃市。介于东经113°41′―114°13′、北纬30°15′―30°41′之间,总面积1093.57平方千米。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蔡甸区概况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蔡甸区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 家武汉蔡甸 想自己贷款创业 开眼睛店 问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

武汉市再就业工作会传出好消息:包括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

者在内的7类人员,在初次创业时,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优惠政

策。

这7类人员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如“零就搭衡业”家庭中就业
援助对象)、复转军人、残疾人《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审核、发放,按

原规定办理。而科技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离岗留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证书;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农村劳

动者需要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务工返乡证明。

以上7类人员若需申领《优惠证》,可向户籍所在腔简社区提出申请,区劳动保

障部门核发。领取《优惠证》后,即可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7类创业者及其员工可享社保补贴

昨日,我市出台新政策: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在内的7类人员,首次创业从事

个体经营时,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保补贴。

根据新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复转军人、残疾人、大中专毕

业生、科技人员、农村劳动者在领取《优惠证》后,从事个体经营时,若其

本人及所招用人员以个人身份在流动窗口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并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者,即可享受社保补贴:2007年底以前女性满40周岁,男性年满

50周岁;享受城市低保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者;下岗失业两人以上的家庭及

就业困难的丧偶离异家庭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

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另据了解,以上7类人员创办商贸服务型企业,并吸纳持《优惠证》的人员

就业,取得《认定证》后,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

定额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并享受社保补贴。

据悉,社保补贴将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

为激发市民创业热情,激活各类创业主体,武汉拟出台《关于开展全民创业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21条涵盖加快培养各类创业主

体、拓宽创业空间、推动二次创业、完善扶持政策、健全服务体系等8个方

面的实施细则。
鼓励各种形式创业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武汉市鼓励和支持民众开展各种形式的

创业,不拘形式、不拘规模,既包括本土创业,也包括外来投资创业;既包

括经营实业,也包括经营非实业;既包括实在资本和有形资产投资,也包括

非实在资本和无形资产投资。鼓励各类经营型和管理型人才创办企业、经济

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
初始创业者可减免部分税费
全市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者,从

事初始创业活动的,都可享受《再就业优惠证》中有关扶持政策。如以每户

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个人所得税等;3年

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型收费。
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
为解除科技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政策规定,科技人员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

业的,离岗期间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允许他们3

年伍枝裤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对归国留学人员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员,

在新创科技型企业创新项目时,可给予最高金额为15万元的补贴。为吸引高

层次人才加盟科技产业,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

,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给予50%的奖励
非禁即入,3万元即可创业
重申非禁即入要求,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初次注册资本

和首期出资额限制,首期出资额只需注册资本总额的10%,最低可为3万元

。非货币财产可作价企业注册资本的70%。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经有利害

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允许以家庭住所为经营场所。
打造创业平台
充分利用社区、社区和各城区、开发区以及科技部门搭建各类创业平台,打

造下岗职工创业和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科技孵化示范

基地和科技创业人社区等创业载体。
助推中小企业二次创业
每年选择10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100户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

其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带动力强的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

款贴息,支持其做大做强。
加强创业培训,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成立主要服务于二次创业企业为主的市、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健全和完善

市、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意创业者和初创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培训

、融资等服务,充分利用中介服务机构征集推广创业项目;劳动社保部门对

创业扶持对象参加创业技能培训,给予一次性创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

为每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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