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去哪了?银行卡怎么没收到?两个月了为什么失业补助还没到账?

失业金显示已发放,但是银行卡没有?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一直没到账上?都已经两个月了还没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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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没有是因为劳动保障部门还没有转账,毕竟开始支付到实际支付有时间差的,等等就好。另一个就是银行绑定的有误,那就要去发放失业金的单位去核实,核实银行卡的情况。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区别?

失业保险金就是俗称的“失业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去年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一开始的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后来部分地区延长了申领时限至今年6月30日,目前很多地区又延长到了今年12月31日。

与失业保险金相比,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相对宽松,不过同时领取标准也低一些,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比如有些地区是失业保险金的20%或30%。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

据了解,目前很多地区的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再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通常不变,不过申领人员范围有调整。

以江门市为例,本次失业补助金政策申领人员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1、2021年1月1日后,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意:对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原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自今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补发。

各地的相关政策可能不太一样,大家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最后提醒大家,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而且不能和失业保险金同时申领,目前各地通常有线上、线下两种申领方式,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当地政策。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一直没到账上?都已经两个月了还没到账

首先,需要二十四小时到账。如果审批已经通过尚未到账的情况下,可以联系社保缴纳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确认具体情况。
从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柜面(仅对个人客户),以及除自助柜员机以外的非柜面渠道,将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三种转账方式供客户选择。
1、“实时到账”:将在受理存款人的转账申请后,即时处理扣款并汇出。
2、“普通到账”:普通到账即非实时到账,将在受理存款人的转账申请后,延时2小时扣款并汇出。
3、“次日到账”:将在受理存款人的转账申请后,延时到第二个自然日扣款并汇出。请注意次日到账并不是24小时后到账。
4、以上汇款时间均是指银行扣款并发起汇款的时间,如为跨行交易,到账时间还取决于人行跨行清算系统和收款行入账时间。银行处理该笔业务时,若相关清算系统已经关闭,该笔业务将在约定时间扣款并延迟到清算系统正常服务时汇出。
拓展资料: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失业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上或线下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申领条件由各地按照本地政策文件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辞职后失业在家可以领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主动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显示发放成功但是没有到账

可能是由于个人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发生错误,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个人资料信息;
若是用户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重新就业并参保等情况是会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的。
也有可能网络或者系统原因,建议耐心等待,也可以等一段时间再查询,如果还是没有请致电相关部门或则直接带上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找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拓展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失业金没到账怎么办?

可以联系社保部门确认具体的情况。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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