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的含义?委托招商是什么?

招商代理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委托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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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代理即代理招商,是指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创新招商的引资方式,其中,政府招商机构可与国内外的中介机构合作的中介招商是其中的重要创新方式之一,中介招商也称为委托招商或者代理招商。

1.中介招商

所谓中介招商,就是政府或某一机构、单位(委托方)通过专业机构或中介人(受托方),将招商项目推向国际相关投资市场,受托方经过开展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活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严格程序,为招商方选择最理想的合作伙伴。

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合作关系,代理机构或个人可与投资者签订任何招商引资协议,委托方按期支付给受托方一定的活动费用,当项目推介或转移成功后,再按招商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佣金。特征是受托方要亲自“操办”,得到项目后“转让”给委托人,类似一种买卖关系。

2.委托招商

委托招商,也称招商代理制,是指政府或某一机构、单位为发展本地经济,在规定相应职责、权限和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受托人代理进行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的一种经济活动。

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机构或个人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招商引资协议,需要时由委托方出面签订,受托方是实行分成制的项目推介人员。

委托方在项目推介或转移成功后,按照招商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佣金。特征是受托方只负责按照委托方要求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类似一种“雇佣”关系。受托方一般是专业的投资中介咨询机构或个人。

委托招商的报酬一般按招商项目外资实际进资额的0.1%―2.5%计付,各级政府直接委托招商的外商投资项目,报酬由同级财政负担。中介招商的管理办法和报酬计付比例未见报道。从实践看,对于境外资金来说,中介招商作用一般要比委托招商的作用大一些。

1.政府招商要讲诚信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过去那种依靠政府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招商软环境的空间已越来越小,如何大力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切实把招商引资纳入诚信的范围和法制化的轨道,力戒政策体制上朝令夕改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已成为招商引资能否获得最终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政府招商最大的诚信所在。

2.招商引资要有所选择

招商引资工作一定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忌在招商项目上一味求大、贪高。要认真分析每一个投资项目,看一看哪些项目是适合本地实际的,哪些项目是能够提升本地区经济实力的,哪些项目是能够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的,都要进行认真地、全面地分析和研究。

对于每一个好的投资意向,每一个能够提升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我们都应当热情欢迎,创造条件积极引进,与外来投资者找到一个相互合作发展的结合点,最终达到“双赢”的效果。

3.要把改善投资环境放在突出地位

环境竞争力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力的主要标志和最终体现。要把“外地企业和内地企业都是一家人”的观念牢牢地扎下根来,努力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想为外地投资企业所想,事为外地投资企业所办,确保外来投资发展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使所有投资企业都能够在一个高效的、廉洁的、优质的、满意的,尤其是适合企业发展壮大的环境中蓬勃发展,蒸蒸日上。

什么是委托招商?

委托招商,也称招商代理制,是指政府或某一机构、单位为发展本地经济,在规定相应职责、权限和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受托人代理进行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的一种经济活动。
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机构或个人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招商引资协议,需要时由委托方出面签订,受托方是实行分成制的项目推介人员。
委托方在项目推介或转移成功后,按照招商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佣金。特征是受托方只负责按照委托方要求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类似一种“雇佣”关系。
拓展资料:
招商,简单可以诠释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一项选择,也是一项替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招商,即招揽商户,它是指发包方将自己的服务、产品面向一定范围进行发布,以招募商户共同发展。
常见类型
1.一站式招商外包
2.企业招商
3.政府招商
4.园区招商
5.商业招商
6.再出发品牌招商
7.再出发连锁招商
授权委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
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我想做代理,怎么去找代理商

以下为几种常用的寻找代理商的方法:

1、交易会等各种专题会

在各行各业中,都有一定行业的专题洽谈会。例如:纺织行业有纺织品展销会,食品行业有全国春季糖酒交易会和秋季糖酒交易会,各种机械设备有机械设备展览会等。各行业都有其正常的行业性

质交易会,同时,外贸交易会也定期举办。在这些类型的产品的交易会上,同行业的代理商会应者云集,大量的机遇孕育其中。

2、商场寻找

在商场中,很容易了解到竞品或大类产品的代理商的电话或者其它信息,然后我们再根据此类基本线索去寻找更深的线索。此类方法的最大难点在于国产产品只有厂家地址,没有代理商地址。只有进口产品才有国内代理商的资料,这时我们可以从店内的服务员、促销员、理货员口中了解代理商

的基本信息,表明自己不是其它商场人员,不是其竞争对手,不会与其竞争,同时表明自己的真正意图,以求得理解与支持,这样做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

3、替代品的代理商

一般来讲,替代品的代理商是最佳选择。因为他们经营的产品与自己公司的产品有相似性,但又不直接构成竞争。在寻找和洽谈的时候遇到的阻力也会较小。例如,美国亨氏公司米粉寻找奶粉的代

理商就非常有利,一般经营奶粉的代理商,都有经营米粉的可能,剩下的问题就是他们是否愿意代理的问题了。在替代品的众多代理商中,我们有很充分的时间进行选择,我们选择替代品的代理商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充分了解替代品在当地的销售状况,为自己公司产品的品项延伸提供信息。

4、招代理的相关网站

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到网站查找与自己意愿相符的招商代理,再细致了解,最终确定想要加盟的代理。

扩展资料:

找代理商的注意事项:

1、所选产品品种必须具有一定市场。

2、产品要具有独特性不易仿造。

3、产品的价格在市场上必须要有竞争力。

4、最好直接与生产厂家接触,以节约中间成本。

5、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商家的信誉。

招商代理是什么意思?

招商代理一般分为
中介招商和委托招商

方式
中介招商
所谓中介招商,就是政府或某一机构、单位(委托方)通过专业机构或中介人(受托方),将招商项目推向国际相关投资市场,受托方经过开展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活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严格程序,为招商方选择最理想的合作伙伴。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合作关系,代理机构或个人可与投资者签订任何招商引资协议,委托方按期支付给受托方一定的活动费用,当项目推介或转移成功后,再按招商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佣金。特征是受托方要亲自“操办”,得到项目后“转让”给委托人,类似一种买卖关系。
委托招商
委托招商,也称招商代理制,是指政府或某一机构、单位为发展本地经济,在规定相应职责、权限和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受托人代理进行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的一种经济活动。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机构或个人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招商引资协议,需要时由委托方出面签订,受托方是实行分成制的项目推介人员。委托方在项目推介或转移成功后,按照招商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佣金。特征是受托方只负责按照委托方要求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类似一种“雇佣”关系。受托方一般是专业的投资中介咨询机构或个人。
委托招商的报酬一般按招商项目外资实际进资额的0.1%--2.5%计付,各级政府直接委托招商的外商投资项目,报酬由同级财政负担。中介招商的管理办法和报酬计付比例未见报道。无论是中介招商还是委托招商,都是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运作模式,操作规范,可以提高招商引资的有效性。但从实践看,对于境外资金来说,中介招商作用一般要比委托招商的作用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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