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1700年间欧洲发生了哪些重大事件?欧洲在17世纪的历史上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事情?

1、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而成的一次大规模的欧洲国家混战,也是历史上第一次全欧洲大战。

这场战争是欧洲各国争夺利益、树立霸权的矛盾以及宗教纠纷激化的产物。战争以哈布斯堡王朝战败并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结束。

中世纪后期神圣罗马帝国日趋没落,内部诸侯林立纷争不断,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又发展出天主教和新教的尖锐对立,加之周边国家纷纷崛起,于1618年到1648年爆发了欧洲主要国家纷纷卷入德意志内战的大规模国际战争,又称“宗教战争”。

战争基本上是以德意志新教诸侯和丹麦、瑞典、法国(法国是信天主教的,但是为了称霸欧洲和新教国家站在了一起)为一方,并得到荷兰、英国、俄国的支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德意志天主教诸侯和西班牙为另一方,并得到教宗和波兰的支持。

这场战争推动了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是欧洲近代史的开始。这场战争使日耳曼各邦国大约被消灭了25至40个百分比的人口;

路德城维滕贝格四分之三人口阵亡,波美拉尼亚百分之六十五的人口阵亡,西里西亚四分之一的人口阵亡,日耳曼各邦国男性有将近一半阵亡。

2、英国内战

英国内战(英语:English CivilWar),是1642年至1651年在英国议会派与保皇派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武装冲突及政治斗争;英国辉格党称之为清教徒革命(英语:PuritanRevolution)。

此事件对英国和整个欧洲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由此将革命开始的1640年作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

3、英荷战争

英荷战争(荷兰语:EngelsCNederlandse Oorlogen or EngelseZeeoorlogen),是发生于17世纪至18世纪英国与荷兰之间的四次战争,总体而言主要目的是为了争夺海上贸易主导权。

17世纪英国为了打败日益发展的商业竞争对手荷兰,并力求保住开始建立的海上优势和争夺殖民地,曾三次挑起对荷兰的战争,互有胜负,双方实力均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而第二、三次英荷战争的结果,是法国在其中渔翁得利,获得了大片土地与商贸利益;国力直线上升而超越荷兰,成为欧洲最强的霸权。

而在18世纪的第四次英荷战争,英国击败荷兰开始获取世界金融霸权。

4、遗产战争

遗产战争发生在1667~1668年,法国与西班牙的战争是由遗产继承引起的。路易十四的王后是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之长女,1665年腓力死后,路易以其后之名义要求继承西属尼德兰的遗产,因此这场战争史称“遗产继承战争”。

当时荷兰与法国在贸易上有竞争,便改变传统政策,转而同西班牙结成联盟。虽然昔日的同盟英国和瑞典一起来阻止侵略,但这场战争还是以法国的胜利而告终。战后的《亚琛和约》使法国得到了南尼德兰的某些地区。

5、光荣革命

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的推翻詹姆士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这场革命没有发生流血冲突,因此历史学家将其称之为“光荣革命”。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奠定了国王统而不治的宪政基础,国家权力由君主逐渐转移到议会。君主立宪制政体即起源于这次光荣革命。

参考资料来源:――三十年战争

参考资料来源:――英国内战

参考资料来源:――英荷战争

参考资料来源:――光荣革命

参考资料来源:――遗产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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