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格格、郡主的差异?公主和格格的不同点?

公主、格格、郡主的区别? 公主和格格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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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是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

从语言的角度讲,格格这个词的含义十分的广泛,除了有上面说到的小姐、姐姐之类的意思之外,还有“丫头”“姑娘”等等。另外就是人们

最长提到的“格格”最为爵位的含义。

受到“还珠格格”等电视剧的影响,很多人就认为格格是清朝公主的称呼,这种说法实际上十不准确的。

不过这个问题得分两个时期来说。在清朝正是更改国号之前(从前称为金),并没有一套十分正规完整的礼仪制度,而是保留女真民族过往的

一些习俗。在这个时期,“格格”这个称呼的含义便是分的模糊,抛开其在满语中的本意来说,实际上它就是对女子(包括各个年龄段的女子

)的总称。

后来,努尔哈赤建立女真国后,格格的界定范围就随之缩小,主要指的是贵族的女子,例如:努尔哈赤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三

女哈达格格、养女巴约特格格等等。

应该说,这段时期是“格格”与“公主”这两个词的界限最模糊的时期,就以上提到的几位格格来说,她们其实也还有别的称号,比如东果格

格亦称东果公主,嫩哲格格亦称沾河公主、哈达格格亦称哈达公主。由此看来,这个时候公主与格格确实是可以互换的。

但是我们同样也看到,这个时期,皇女册封的礼制已经开始逐渐有所完善,比如说努尔哈赤的四女、八女、养女和养孙女都正式被受封为“和

硕公主”,也就是说,从此开始,格格与公主就渐渐有了分别了。

第二个时期是皇太极建立大清朝开始,在更该国好的同时,皇太极根据汉族的宫廷礼法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后宫制度(这也是清朝后宫礼制

的雏形),这其中也包括公主及贵族女子的封号。这一点从皇太极的女儿们的封号里就不难看出,比如“皇太极长女固伦敖汉公主、次女固伦

温庄长公主、三女固伦雍穆长公主等等。

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温庄”、“雍穆”之类的公主的徽号建立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的。以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例子来说,皇太极有一个嫁

给吴三桂之子吴应熊的女儿,也就是金庸小说中的建宁公主 。她是皇太极最小的女儿,最初时被封为和硕建宁长公主,后改为和硕恪纯长公主

。还有四女固伦兴平长公主后改为固伦雍穆长公主;三女固伦延庆长公主后改为固伦端靖长公主等等。这是满族统治者在接受汉文化后的一个

重要反映,也就是在汉文字的使用上,开始选择更为讲究也更为正式的字眼最为尊号或徽号的使用。

再说回来,也就是说,从皇太极开始,格格就不再作为皇帝女儿的称为了,也就与公主有了正式的分别。但是,满族人还是对格格一词作出了

保留,就像上面“静Anyle”说到的,和硕格格(郡主)、多罗格格(县主、郡君)、固山格格(县君)、格格(乡君)等等。同时上面也说到

了,格格自此以后除了封号外,成了一种贵族女子非正式的称呼(大格格、二格格之类)。但不需要提醒的是,这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称呼的,

因为格格这个词有丫头、姑娘的意思,所以说,这某格格的称呼只能是长辈伙同辈中的长者才可以称呼的,至于什么宫女、太监或是外臣是不

可以这么称呼的。

另外还要提到的是,格格并不只是皇室宗女的称呼,也可以是皇室妻妾的称呼,一般指的是没有福晋或侧福晋等正式身份的妻妾,典型的例子

是,乾隆皇帝的生母孝圣皇后在雍正还是皇子的时候,在雍王府中的称号就是格格。

综上所述,回答楼主的问题:在封建社会中,不论是哪朝哪代,“公主”都必然是皇帝之女或是皇帝所收养女的称呼,简单来说,公主肯定是皇

帝(或是某地最高统治者)的女儿(不论是否亲生),但是,皇帝的女儿却不一定都是公主(比如说皇太极八女只受封为乡君)。

“郡主”在清朝以前,指的是王爷(一般是郡王)的女儿,这种封号只有低封,没有高赏,意思是,郡王的女儿除了郡主以外,也可以封为县

主、郡君等等,但不能叫公主(当然,皇帝的女儿也一样)。清朝时,王爵有了新的划分,也就是亲王与郡王之分,这个时候,郡主便是亲王

女儿的封号。

至于格格,是清朝独有的称谓,请含义十分广泛,如何解释要以实际情况来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顺治以后,格格绝对不能称呼皇帝

的女儿,即使是在非正式的场合中也是如此。比如在《玉牒》及《圣祖实录》中,康熙皇帝的女儿在得到正式的封号之前,被明确称为大公主

、二公主等等。

以上就是我对该问题的解答,呵呵...

公主和格格有什么区别?

■公主

中国古代诸侯、帝王女儿的称谓。周代称王姬。战国始称公主。汉代皇帝女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皇帝之姑称大长公主。其后历代沿用。清代,称中宫之女为固伦公主,称妃嫔之女为和硕公主。古代天子嫁女,不由自己主婚,而用诸侯(同姓的)主婚,叫做公主,公主的称呼即由此而来。唐代仍然由亲王主婚。宋代以后,天子自己主持女儿婚事,公主出嫁称下嫁,公主嫁夫,夫婿称驸马。公主的待遇视同亲王,礼仪、服饰都有一定的规制。天子嫁女,往往是一种政治活动,公主和亲之事,史不绝书。唐太宗之女文成公主远嫁吐蕃王松赞干布,促进了唐与吐蕃的友好往来。公主参与政事的也不为少见,如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汉族称公主,满族称格格。

■贝勒

中国清代贵族爵位名。全称多罗贝勒。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确立八旗制度,以子侄为各旗旗主,统称为八和硕贝勒。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建号后金,命次子代善为大贝勒 、侄阿敏为二贝勒、五子莽古尔泰为三贝勒、八子皇太极为四贝勒,共同听政,其地位尊于其他贝勒。史称四大贝勒。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即位后,废除四大贝勒共理政务的旧制,建立贵族封爵制度。以后,逐渐形成12级封爵制。贝勒在亲王、郡王之下,其名号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太宗崇德年以前的贝勒,实即后来的亲王。受封者皆为宗室、觉罗及其他八旗贵族。有世袭、恩封、功封和考封等获取途径。归附清朝的蒙古贵族亦实行此封爵制,在亲王、郡王下置贝勒爵。

■八旗制度

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总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又称厄真,意为主)。
八旗的建立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终清未改。
八旗制度的特点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清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八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实即禁军。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崇德元年(1636)始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9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八旗的兴衰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清政府进行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八旗官兵因此获得一部分旗地。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多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清王朝虽采取了种种措施,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陷于贫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王朝覆灭,共存在 29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为发展和巩固中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历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皇上的母亲不一定是皇后,但一定是皇太后。

古代“公主”和“格格”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有的,而且很明显。格格的产生出自于清朝,存在的时间非常的短。两者虽然看似都一样,但是其内涵却完全不同,古代的地位远高于格格。

帝王之女称号。周朝天子之女称王姬,战国以后,国君之女即称公主。历代沿之。一说天子之女下嫁时,天子不自主婚,而使三公主之,故称公主。汉朝规定,皇帝之女称公主,皇帝姊妹称长公主,皇帝之姑称大长公主。其封地称汤沐邑,有公主家令等官属以掌诸项事务。历朝沿其制。。

汉朝制度,皇帝的姐妹封“长公主”,封地为县,地位同诸王。皇帝的女儿封公主,封地为县,故称县公主,地位同列侯;但也有个别尊崇的,如舞阳公主,加号为“长公主”,地位同诸王。诸王的女儿也称公主,封地为乡或亭,故王女有乡公主和亭公主之分,其地位同乡、亭侯;但也有个别的,如肃宗封东平宪王苍和琅邪孝王京的女儿为县公主。帝女封公主的其子承袭母封为列侯,皆传国于后代。王女封乡、亭公主的,则不传国于后代(见《后汉书・皇后纪》)。其后多沿置。

满语,意为“小姐”。清制,亲王至入八分辅国公的女儿统称格格。亲王女称和硕格格,郡王、贝勒女称多罗格格,贝子女称固山格格,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称格格。其许婚时,视其父爵秩品级及嫡庶所出,分别以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五等封授。

清朝皇族女儿称格格。格格是满语,意为“小姐”。皇帝和正宫的女儿封公主,称固伦(天下)格格;妃女、中宫抚养女和亲王女,封郡主,称和硕(一方)格格;郡王女封县主,贝勒女封郡君,都称多罗格格;镇国公、辅国公女封乡君,称格格。见《清史稿・职官四・公主》。

格格是清朝贵女的称呼,一般来说,在清朝能被称为格格的除了皇室宗亲的闺女之外,满洲八大姓氏的贵女也能被如此称呼,当然,还有一种被称呼为格格的,那就是是清朝亲王的低阶妾。但是公主不同,公主代表皇室的正统传承,官阶和地位都非格格锁能相比。

格格、郡主、公主有什么区别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场合叫她“格格”,这是按照她的排行来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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