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派出所可否办理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可不可以在外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本文目录:

不可以在外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扩展资料:

新的身份证管理机制,应依托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更好地便民利民并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比如,可在身份证上加入芯片,并融合指纹等基本识别信息及家庭成员、婚姻、学历、社保、纳税等信息,实现“一卡通”。这样既可解决因信息不共享产生的“证明难”问题,也会以指纹等识别信息解决一人多证的乱象。

比如,银行卡丢失后可通过网络、电话快速挂失并立刻生效,他人即使持有该银行卡并破解密码也无法使用。身份证管理不妨借鉴这一思路,对遗失的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公安机关应在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

以现有科技水平,推出融合各种信息、功能齐备、便利安全的“一卡通”身份证并非难事。虽然居民换证、读取设备更新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但与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相比,这种创新值得尝试。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但是现在只有部分地区可以办理。

异地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流程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以下两类人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可以办理,但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现在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以后要到2017年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能办临时身份证吗?

简单直接地回答你:
异地不能办临时身份证。
在异地,只能(丢失)补办或(到期)换领正式的身份证。在上海,你可以凭《居住证》去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
另外,火车站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这种证明可供买票坐车,但并不是真正的临时身份证,在其他场合是不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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